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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今天回了台北,行使了身為台灣公民,
神聖且應盡的權利及義務。
對,就是總統大選。
在這裡我不想說自己投給了誰,
因為這不是本篇網誌的主題,
同時我也不想因此就被隔離或是毆打。
就笑我卒仔吧,誰不怕掃刀?
事情是這樣的,
早上載著佩珊回到南港投完票,
小夫便又驅車回到新店,換自己投票。
在這裡注意一下,此篇網誌可以說是沒有主題,
只是我覺得何爸爸很可愛,所以才打。
話說今天我忘記帶鑰匙了,必須按電鈴。
我家的門鈴有攝影機,
所以小夫總喜歡在按了電鈴以後,擺個不錯的pose,
好讓攝影機另一端,不曉得是誰來認出是我。
今天我選擇了這樣子的姿勢。
首先距離攝影機約三十公分,
接著腳踏弓箭步(右腳在前)、左手插腰、右手比「勝利」手勢,
並露出我的明眸皓齒。
「喀擦」門開了。是何爸爸應門。
『你為什麼比這樣!?』
『要比這樣才對阿!』
老爹,您真的誤會了。
我只是想讓您知道,
門外的白痴是你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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